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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挺可爱的。但它们不太会随风摆动,既然难得种在溪边,那多可惜啊。”
“那……纸莎草?”
“看起来太杂乱,也不够温柔。”
“油菜花?”
“如果长茂盛了,会太高,奈恩。会挡住溪水的风景的。”
唉,这个挑剔的男人。我有些耍赖地看着他:“那尼克总为什么要拔掉这些野草呢?奈恩觉得再没有比野草更适合溪边的植物了。”
这个大家伙在听到他期待已久的回答后,终于舒展了满意的笑容。我们四目相对,那瞬间长得让我突然闪过一个念头:这难道就是他想说的,却故意诱导我亲口讲出来吗?
“你说得对,奈恩。确实没有比野草更适合溪边的植物了。”
野草不是花。它们生在路边、长在荒地,因为卑微,所以随处可见。它们容易生存、姿态谦卑,却从不因为自己的卑微而自卑,反而只要微风一吹,就立刻欢快地随之摇曳。不仅如此,它那平淡无奇的棕色,从不与溪流争艳,只是静静地让水面在阳光下闪烁,熠熠生辉。野草甘愿只做那随风起舞的节奏,在水面上荡起层层涟漪。也正因为这种懂得退让的温柔,溪流也给予了回报,映衬出它们独特的美。
野草与溪流,两种平凡之物,在一起却显得格外动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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